省检察院党组第一巡察组巡察吉林省
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党组
工作动员会召开

根据中共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近日,省检察院党组第一巡察组巡察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省检察院党组第一巡察组组长于喜峰主持召开与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春来的见面沟通会,传达了省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和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尹伊君同志的讲话精神,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于喜峰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宋春来主持会议并表态发言。

于喜峰强调,省检察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监督重点,以扎实的系统内巡察工作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最高检、省院党组具体要求落实落地。要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清开展系统内巡察的重要意义。要紧紧围绕“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检察院党组具体要求在基层的落实、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聚焦巡察整改落实”等四个方面强化政治监督。要强化政治担当,密切协作配合,依规依纪依法,同频共振、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切实完成好本轮巡察任务。

宋春来表示,全体铁检同志要自觉提升政治站位,将省院党组巡察作为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严肃认真接受落实省院巡察要求,自觉配合巡察组工作,高质量完成各项交办任务。要根据巡察中提出的各类意见和要求,自觉压实工作责任,全面准确做实整改工作,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推动铁检队伍建设健康发展,以实干实绩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凝聚推动铁检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省检察院党组第一巡察组将在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工作2个月(6月24日至8月25日)。巡察期间在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机关设置意见箱,公开举报电话:0431—81171906,工作日受理电话,时间为8:30—17:00;手机号码19990505241,每天受理电话,时间为8:00—18:00(星期六、星期日正常受理)。电子信箱:19990505241@163.com。邮政信箱:吉林省长春市A069号邮政专用信箱。现场接访仅工作日受理。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5年8月20日(巡察组撤离前5天)。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省检察院党组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人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巡察整改等方面的问题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反映,将按规定移送有关方面处理。
省检察院党组第一巡察组全体同志,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和机关全体检察人员,各基层铁路运输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